北京发改委:关于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

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、各区发展改革委,市电力公司、京能集团、市燃气集团:
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”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以首台(套)示范应用为突破口,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,根据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》(国能发科技〔2022〕81号,以下简称《评价办法》)有关要求,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,包括前三台(套)或前三批(次)成套设备、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、控制系统、基础材料、软件系统等。

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、新型电力系统、安全高效核电、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、新型储能、抽水蓄能、氢能及其综合利用、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、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,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,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,并按要求报送《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》(详见《评价办法》所列附件,外网地址:http://www.nea.gov.cn/2022-08/30/c_1310657329.htm)。

(二)请你单位负责本地区、本企业的项目初审工作,将推荐函及相关项目《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》报送我委。我委组织复审,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,统一报送国家能源局。

(三)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,结合本地区、本企业实际,按照公正、公开、公平、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。

(四)国家能源局将按照《评价办法》组织评定并公布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2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,格式详见《评价办法》)和申报材料电子版(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,光盘刻录,每个项目不超过30M)报送至我委。

(二)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。

邮寄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发展处。邮编:101160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关于推荐××等×个项目申报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的函(参考)

 

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22年9月30日

2022年10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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