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阳:关于公开征集2022年朝阳区科技工作者“健康伴我行、同心向未来”活动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了搭建朝阳区科技工作者沟通交流平台,强健科技工作者体魄,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将举办朝阳区科技工作者“健康伴我行、同心向未来”活动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办单位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2022年2月22日—3月4日18:00(以纸质版材料收到时间为准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二、申报对象及条件

(一)申报对象

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、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。

(二)申报条件
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澳台除外)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不受理个人申报;

2.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,信用良好,无违法记录,且在相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;

3.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,配备专门团队和资质,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;

4.具有承办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的丰富经验,与文化活动场地、体育场馆资源单位有广泛联系。

三、项目要求

(一)项目名称

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工作者“健康伴我行、同心向未来”活动

(二)活动要求

1.活动时间:2022年5月28日(具体时间与区科协研究后确定)。

2.活动地点:适合10公里竞技跑和5公里健康走的室外开放式场地,且满足区科协提出的组织活动要求。

3.活动形式:10公里竞技跑和5公里健康走。为了增加活动的趣味性,策划组织3—4个主题体验活动,使科技工作者在参与活动中有更多的收获。

4.活动人数:设10公里竞技跑和5公里健康走两个组别,两个组别总人数不少于500人。

5.分组和计时方法:10公里竞技跑参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,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,采用感应芯片电子计时方式;5公里健康走根据用时多少进行排名。

6.录取及奖励:10公里竞技跑的男子、女子参赛队员各录取前8名,颁发奖杯、奖牌及证书,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完赛奖牌;5公里健康走参加人员在关门时间内完成主题体验活动,获得完赛奖牌。

7.裁判要求:活动虽非纯竞技,但要求服务竞技组的裁判须持有田径协会颁发的等级裁判证。

(三)承办活动要求

1.活动承办单位有活动策划、组织、实施能力,能够安全、有序、规范、专业地组织实施活动。

2.根据区科协需求策划活动内容,填写《朝阳区科协项目申报书》(见附件),准备申报材料,制作评审汇报PPT,按照时间要求做好项目申报,并参与区科协举办的项目评审会。

3.被区科协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并签订合同后,积极做好活动筹备工作。活动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安排等内容需经区科协确认后方可实施。

4.协助区科协做好活动通知起草、活动资讯发布、报名组织等工作,收集、汇总参加活动的队伍和选手名单,制作活动秩序册。

5.为参与者提供参赛包,包括但不限于背包、T恤、纪念奖牌、功能饮料。为所有参赛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
6.做好裁判队伍的组建和培训,对活动各项工作和人员进行全面的安排和落实。

7.与区科协研究确定活动的开闭幕式方案,并做好领导邀请函制作、主视觉设计、颁奖、文字材料起草、人员分工安排、停车、签到、接待、新闻通稿、救护车和医务人员等筹备工作。

8.做好活动方案中所有物料的准备,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布置、饮用水、证件、纪念奖牌、纪念奖杯、纪念品、证书等活动执行过程中所需的物料。

9.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,做好疫情防控、相关赛事执行和服务保障等工作,确保活动圆满完成。

10.做好活动的摄影摄像和宣传工作,新闻稿应经区科协领导确认后于活动当日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。

11.做好活动的档案归档工作,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科协报送活动图文结题报告和项目审计报告。

(四)经费额度

活动属于公益性质。经费不超过35万元(具体经费额度以区科协审批金额为准)。鼓励承办单位通过引入社会资本、采取社会捐助等形式,提高赛事质量和影响力。支持单位须为热心公益且有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美誉度的企业。区科协将与支持单位签订协议,明确支持内容和资金明细。

(五)项目周期
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底(受疫情影响可调整时间,并签订补充协议)。

四、申报及评审办法

(一)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,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调整。同等条件下,以往承办过区科协项目、验收合格的单位优先考虑。

(二)申报材料在签字盖章齐全后快递至区科协,扫描件同步发送邮箱。包括:

1.《朝阳区科协项目申报书》1份。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,要素齐全,目标合理,结构清晰,形式规范,不得弄虚作假。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,可添加附页。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报送;

2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,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;

3.自201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(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)。

4.其他可以证明单位资质和能够胜任项目的材料。

(三)区科协将组织专家,对申报单位项目进行集中评审,择优确定承办单位,并在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协会网站公布结果。

(四)区科协将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,并按照服务合同拨付承办单位项目经费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(一)项目经费

1.项目应由承办单位本级执行,严禁转包。区科协如发现转包情况,将终止合同并追缴项目拨款。

2.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,对照预算使用资金,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,不得擅自挤占、截留和挪用,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。

(二)项目变更

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,承办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,专门就调整事项向区科协上报,具体、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、工作内容、预算金额和内容等,并加盖公章,经区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。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。

(三)项目监督与验收

承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区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、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,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图文结题报告和审计报告等材料。对项目验收不合格、不及时整改的单位,区科协将采取警告、通报、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。

(四)项目绩效信息收集

承办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,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,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,准确、实时、完整地量化、具体化服务效果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朝阳区科技协作中心张民

联系电话:65099719

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

邮政编码:100020

电子邮箱:Xzzx1987@bjchy.gov.cn

附件:《朝阳区科协项目申报书》

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协会

2022年2月22日

2022年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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